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财务管理部
时间:2016-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机械总院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机械总院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

2.招标人:机械总院及所属企业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机械总院及所属单位2016-2020年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5.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机械总院2016-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承担机械总院合并、母公司及下属55家企业的决算审计工作。截止2015年底,机械总院资产规模66.50亿元,营业总收入41.45亿元,利润总额3.15亿元。

6.招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6.1招标人应当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30位。

6.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要求。投标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名,具有在2个月内同时出具100家法人单位审计报告的能力。

    6.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信条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一是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二是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三是近3年内在承担中央企业有关审计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示两次(含)以上;四是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6.4投标人应具有承担中央企业或其子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经验5年(含)以上。
    6.5
投标人应有能力对公司发展、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提供及时有效的管理建议和咨询帮助。
    6.6
投标人满足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连续审计年限的要求。

7.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1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7.2
注册会计师名单

7.3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执业情况总结

7.4 拟负责本项目的合伙人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及执业情况介绍

8.参加现场竞标时间:

投标人应携带投标资料于20161027日下午1:305:00到机械总院8816会议室参加公开竞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
   
联 系 人:余 鹉 

电 话:010-88301835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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